我跟足球结缘是在初一时。当时我们学校机构庞大,我在初一(14)班,听了令人喷饭。初一的课程比较宽松,每天傍晚一下课就去踢球。那时我球技很差,往往沦为替补。我不甘心,于是每日苦练。初一时我逢周末回老家,家里有块空旷的水泥地,特别适合我这种一带球会撞出20米的初学者。我就在地上放一些可乐瓶练盘带。由于无人传球,只好一个人带球,所以造成了我以后盘球过多的毛病。我家原来有一只小黑狗,拴在门口,狗房子门的大小正巧符合我的心意。尽管我平时爱狗如命,但为了球技的长进只好不要命了,于是我选择了大义灭狗。一开始,我脚法奇臭,那只小黑狗相对比较安全,只觉狗窝附近四面开花。直到有一天,一脚力射洞穿狗窝,可怜那只狗没想到我进步神速,竟有射中的那一天,猝不及防,惨叫一声逃了出来。以后由于我的脚法日益长进,那只狗只好长期飘泊在外,有家回不了。我脚法的进步多亏那只狗的无私帮助,可惜现在它已经因为误食毒药而谢世。时隔5年,虽然厮狗已去,但我常会想起在老家昏然欲灭的橘红灯光下练射门的情形。
转了几圈都没找到,秦肃凛拉着到了卖猪肉的摊子前,买了两斤肉,又把骨头买了,才问:大叔,现在哪里还有猪崽卖?
虎妞娘笑道:收了好,要不然就是搬回去我也不放心。
他昨天来找他的时候,行色匆匆,态度明显不正常。
苏明珠扭头看向了坐在床边满脸焦急的母亲,还有站在不远处的父亲和兄长。
真的打起来了,她肯定不是这两个人的对手。
她知道他不想说,也不问,可总想聊点什么,转移注意力来掩盖身体的痛感。于是,不自觉换了个更煞风景的问题:你爱现在的我,还是以前的我?
陆沅正伸出手来接他递过来的水杯,听见他说的话,忍不住打了他一下。
就算是不需要给张大湖续弦,那就说家里面的活,要是没了周氏谁来做?